| 关于在全省开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春季集中行动的通知 鲁广联字[2006]3号
各市综治办、党委610办公室、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广电局,四大企业站(中心): 在过去的一年里,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广电总局有关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管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措施,紧密配合,不断加大对卫星电视管理的专项整治力度,确保了国家的政治安全和信息安全。我省的卫星电视管理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中央、省综治委和国家广电总局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是,据调查,近来“小耳朵”又在一些地方死灰复燃。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有的地方销售、安装呈上升趋势;有的地方的互联网、街头小广告又在散布有关信息;在我省与外省交界处,购买饲料、棉花以“小耳朵”作为奖品馈赠等等。这些情况说明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进入新的一年,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必须再接再厉、乘胜继续扩大整治成果。为此,省综治办、省委610办、省广电、公安、安全、工商等部门决定,对全省卫星电视专项治理进一步做出全面动员和部署,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拟于上半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整治集中行动,使我省卫星电视传播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坚决遏制‘小耳朵”的生产、销售和安装使用。 此次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中旬至3月底,为宣传动员阶段。全省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站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务院129号令和本通知精神,可采取编发、张贴宣传提纲等办法,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要让广大群众了解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主动宣传,自觉遵纪守法,抵制并检举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阶段,4月初至5月上旬为查处阶段。这个阶段是本次行动的重点,对“小耳朵”的查处必须重拳出击,是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统筹安排和部署。要将省与省及市、县(市、区)交汇处、城乡结合部、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山区和偏远地区、城镇居民小区等列入整治的重点区域。 第三阶段,5月中旬为总结扫尾阶段,任务比较重的地方可以延至5月底结束。集中行动后期,在组织对辖区内进行自查验收的同时,可以对好的典型通过现场会、通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对整治不到位的,予以严肃通报追究。各地集中行动结束后将书面总结报省广电局。对本次集中行动,省有关部门将联合进行总结表彰。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要求是: l、严格执行国务院129号令,不允许个人安装和使用“小耳朵”,如已经安装使用的,要规劝其自行拆除。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宣传、劝阻违法违规行为,尤其对本人安装使用的要带头拆除。 2、对非法“小耳朵”的查处,要从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等各环节进行排查;对收缴的“小耳朵”要集中销毁;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注意查源头、堵漏洞,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等各项措施办法。发挥上下左右的联动机制,互通情况,形成全省有效的联动网络,力争抓 |